1. 於專櫃、賣場或門市裡提供商品介紹及銷售服務。 2. 於商店或售票處等場所從事直接收受客戶購物或接受服務之付款並回找零錢,填發收據或自來水費、電費、燃氣費、保險費、報費以及停車場、售票處(亭)、高速公路收費站、娛樂場所、展覽...場所等收費或售票工作人員均屬之。操作收銀機之收銀員亦包括在內。 職缺特色 職缺資訊 薪資待遇 月薪 35,000 至 40,000 元 (薪資依經驗資歷及績效核薪) 支薪方式 匯款 發薪資日 每月15日 上班地點 新北市三重區集美...